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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不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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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功夫》电影,有一句话让唐宁印象深刻。

“这位少侠,我看你骨骼清奇,拯救世界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所谓骨骼清奇,唐宁一直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但现在的刘令,很显然觉得吴胜是个骨骼清奇的少侠。

一阵乱摸之后,就把吴胜放在地上。吴胜一下子就冲过来抱着刘令的大腿,张嘴想咬,却被刘令按住了脑袋。

“这孩子我带走可不可以?”刘令期待的看着唐宁。

唐宁将吴胜喊过来,让他站在自己身边,然后笑道:“这不好吧,这孩子我今天中午刚花了十两银子买回来的。”

刘令皱眉道:“跟在你身边只是暴殄天物,我带他走,他日后的前程不可限量。”

唐宁耸耸肩道:“其实也不是不行,你问他自己咯。”

“我不去!我要跟伺候家主!”

于是唐宁就笑着对刘令说道:“你也听见了,不是我阻拦,是他自己不愿意跟着你。”

刘令烦躁的挥了挥手道:“不说这个,这次来,有事情找你。”

唐宁这才点了点头,对仍未搞清楚什么状况的刘依儿低声说了句话,刘依儿就拉着一脸视死如归的小吴胜一起去了后院。

唐宁和刘令一齐入座,刘令坐下之后第一句话便是:“我要走了,在润州呆的时间太长,该回京复命了。”

刘令这个人在唐宁心中的地位很复杂,若说唐宁不喜欢刘令,那是假的。如果在南山寨的时候没有刘令这么个人伴着唐宁,恓惶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种折磨。

但是刘令是皇帝的密探,这个人自身便带着极其强烈的政治倾向。他对唐宁好,不是因为唐宁多么有才华,也不是因为唐宁骨骼清奇,而是因为,他希望唐宁能够跟自己一样,为皇帝卖命。

然而唐宁自从知道自己身处宋朝之后,就根本没想过去给皇帝卖命。北宋末年六大奸臣的名头太响,赵煦虽然是个极其强大的皇帝,但隐藏在他个人光环之下的,是无休无止的党争。

自欧阳修扒灰一案之后,大宋朝臣之间的攻讦就变得毫无底线可言。乌台诗案,更是让人人自危,生怕自己不小心说出来的一句话,被牵强附会,变成大不敬的证据。

唐宁觉得自己小白兔一样的人,跳上去连两集都活不过。

所以唐宁对刘令虽然感激,也把刘令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但是却总是在跟刘令对着干。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让刘令对自己失望的方式。

于是唐宁拱拱手笑道:“恭喜刘公事了。”

刘令叹了口气道:“如果没有你,却不知这一趟何年何月才能完成。唐宁,你真的不想当官吗?我朝如今虽然实行科举制,但是我武德司也有发掘人才的职责。

你若想要入朝为官,待我回京便禀明官家,官家不会亏待与你的。”

“还是算了,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老狐狸。我就一条命,还想好好活下去,将我师父的学问开枝散叶呢。拿什么跟他们斗啊?你还是饶了我吧。”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强求了。”刘令点点头,似乎一点都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这让唐宁有些意外,前一阵子,刘令还在对自己极尽蛊惑之言。怎么今天就变了?

“那个孩子,能不能交给我?”刘令话题一转,又回到了吴胜的身上。

唐宁苦笑一声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花十五两银子买一个孱弱的少年和一具老妇人的尸骸么?”

刘令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唐宁的手掌摊在膝盖上,握成拳头,又再次摊开。他瞅着自己的手掌,低声道:“在南山寨生活了一年多,我觉得我心中的戾气越来越重。

在牙行见到那些因为南山盗而流离失所的妇孺时,我恨不能将韩雄、王庆复活,然后再亲手杀他们一次。此前半月午夜梦回,梦里都是我举着刀子屠杀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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